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机械光伏产业园滨江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招标项目类型: | 市政 |
招标项目编号: | E************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申报责任人: | ******有限公司 | 建立时间: | 2025-03-05 |
机械光伏产业园滨江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号NA[2025]006号的机械光伏产业园滨江大道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改革局以关于机械光伏产业园滨江大道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发改投[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6662.7182万元,本项目道路总长约3.217公里,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阶段等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土建、安装、设备等所有施工项目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与文明管理、工程签证及进度款审核、工程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审核把关等的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6662.7182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计费额暂按施工招标控制价6662.7182万元计,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40 %(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61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 已包含 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_________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_________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 ,等级为/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办理信息登记;②根据闽建[2017]9号文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 7日08时00分至2025年3月13日08时30分通过******人民政府(网址:******/zwgk/ztzl/ggzyj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注:获取到投标码,即参与项目成功。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3月 12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2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或(2******银行保函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账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13 日08时3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 日08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人民政府(******/zwgk/ztzl/ggzyjy)”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人民政府(******/zwgk/ztzl/ggzyjy)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霞美镇山美村创新大道1号光电基地创新大厦4楼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23层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小欧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 、0595-******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人民政府
网址:******/zwgk/ztzl/ggzyjy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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