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2025年粮仓比重复式清选机设备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
项目编号 | QT******3189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采购1台比重复式清选机,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下表: |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
比重复式清选机 | 主电机:11 KW 副电机:5.5KW 主风机:转速:800r/min 重力分离台:倾角:6°30′ 筛选器倾角:上筛:3°30′ 中筛:5° 下筛:6° 净粮生产量60吨/小时 | 台 | 1 | 50000 | ||||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7、质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1日; 8、其他要求:在设备交付前,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方进行验收;采购方将进场实地验收,确认设备符合标准后方可安排装运;若设备未能达到采购方规定的验收标准,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行,并顺延至下一合格供应商进行验收或重新组织采购。 |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15日至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份类似本项目比重复式清选机设备供货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 | ||||||||
注: | ||||||||
报名时间 | 2025年7月31日15:00至2025年8月5日15:00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000.00元; |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
5000-10000 | 0.30% | 0.25% | 0.10% | |||||
10000-50000 | 0.10% | 0.10% | 0.05% | |||||
50000-100000 | 0.05% | 0.05% | /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 |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有限责任公司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供货商发货前期费用;比重复式清选机出厂装车前采购方到厂验收,验收合格后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支付85%货款,累计支付设备总价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于2026年5月1日后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累计支付设备总价款100%; 2、发票要求:按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3、易交易(******/); 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5、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
技术支持电话:****** |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
操作指南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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