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5,000.00 包合计:495,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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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495,000.00 元 | 1(项) | 495,000.00 元 |
-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7-04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04 11:0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星光支行
- 账户名:******有限公司
- 账?号:************3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作为止。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内容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签订的内容进行验收。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活动策划、用车费、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租赁费、管理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他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并经采购人确认方案,成交供应商开具合同金额70%款项的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按项目执行情况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剩下的30%款项发票,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如项目因故未实施、减少实施或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实施,则不支付该项活动费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据实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玉婷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中心
- 联系人:丁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