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废弃物全流程管理服务******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login?role=gys)对拟投标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CUT-FW-******
项目名称:******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废弃物全流程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312.8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简要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大学实验室化学危险废弃物全流程管理服务 | 1项 | 1.******大学提供实验室化学危险废弃物全流程管理服务。 2.服务期1年。 3.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二、采购内容清单及各类别危险废物处置单价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总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届满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以先到者为准,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指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列明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提供,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含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5)本项目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并满足以下要求:
1.1核准经营方式须包含处置(注:不包括贮存、水泥窑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
1.2核准经营内容须含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中(900-047-49和900-041-49、900-249-08)。
(提供有效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并满足以上核准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login?role=gys)
方式:潜在投标人点击******大学招标中心网站******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并在对应拟投标项目办理登记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拟投标的项目包含多个包组,投标人须对拟参与的包组在交易系统中分别完成对应的登记手续。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线上进行,唱标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尚未在平台注册的,请根据网站指引填报相关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可完成注册手续,相关操作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至少预留1个工作日的时间完成交易系统的注册工作,以免影响后续的投标工作,因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已完成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登记手续;另本项目投标需使用移动CA认证,投标人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CA办理指南。
(3******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进入拟参与项目,在【在线报价】处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为gztb),然后点击【确认投标】完成投标文件递交(若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正常递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投标人可通过其它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指引详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中的“《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操作手册》和《******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若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协助:
******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平台客服QQ:******02;
【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技术支持】QQ群:******2,服务QQ:******16
2、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提前进入******大学工程与服务采购交易系统拟参与项目的在线解密界面,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进行解密,一般解密时间为30分钟(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设置为准),投标人须在指定时间内解密完毕,并在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且收到系统下发的“开标记录表”后5分钟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设置为准)对其信息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在指定时间内确认信息且未提出任何说明的,系统将默认投标人对其信息确认无异议,此后采购人不再******委员会进行评审。
3、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开标环节的线上视频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按照上述方式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并密切关注系统公布的相关信息。整个开标过程,投标人代表有权选择现场参与或交易系统在线参与,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交易系统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话:******-818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6 月17 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