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委员会的委托,现就天元颐城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恒杰采字2025-02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期 | 预算 | 技术要求 |
1 | 天元颐城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项目 | 60天 | 22.3360万元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单位至下述地址须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500元。
******有限公司)。
4、报名时提供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人或法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磋商答疑时间: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6月26日15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5年6月26日15时00 分前在******有限公司(湖州市中小微企业智能制造产业园6号楼3楼开标室),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委员会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沈 电话:******
******委员会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