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机动车险(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机动车险(第二次)。
2、项目性质/资金来源:非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3、项目标的及招标控制价
数量 | 服务期 | 采购年度预算(含税) | 内容 | |
******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机动车险(第二次) | 1项 | 24个月 | 164万元/年。 |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详细技术规范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标的 | 保险额(万元/年) | 保费招标控制价 | 备注(标的地点) |
机动车险 | / | 自主定价系数:固定报价,不能为区间值,在[50%-100%]范围内。 采购预算:328万元(两年) | 广州(含各配送中心)、佛山、深圳等地货运运输车辆。详见用户需求书。 |
注:1.投标报价凡超出上表最高投标限价(系数范围)的,其投标无效。
2.机动车险保费包含商业险和交强险。
(1)投标人对项目中汽车的商业保险按《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最新版本为准)的规定执行,车辆保险价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费率基准×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定价系数(注:具体费率基准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费率表》(以最新版本为准)统一规定执行。车辆保险费用根据投标人中标自主定价系数按时结算。
(2)投标人对项目中的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税)按保监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以最新版本为准)的统一规定执行。
(3)机动车险项目合同总价为项目预算金额328.00万元。合同有效期内,在合同总价内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累计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5、标的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属于法人分支机构参与竞价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该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省级/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必须获得该保险公司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如果出现同属一家保险公司的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指总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递交了投标文件,则该保险公司所属的全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3、具有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并且能经营机动车险。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所属总公司的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业绩。
注:
同类项目是指机动车商业险项目。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或正在服务期内。
(2)项目时间的认定:
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保险合同签订时间(或保险单的保险起期)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则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或保险单的保险起期)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如有)、保险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或保险单关键页(须体现其业绩内容、保险费金额、保险起期以及保险人盖章页)或被保险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被保险人出具的加盖其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投标承诺函》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任一即可)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投标承诺函》)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提供《投标承诺函》)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期间(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按以下方式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47;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2,服务QQ:******16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系统。
注: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流程:
1、潜在投标人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导出为PDF格式。
2、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在【在线报价】处上传PDF格式的投标文件。
3、如PDF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电子章,可使用平台的在线签章功能。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签章。
4、在线填写报价明细与开标一览表。
5、确认报价。
本项目使用系统加密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无需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7月2日09:30(北京时间)
2******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开标系统。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程序、结果等提出任何异议。
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91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松澎、罗捷、刘光宇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
投标登记上传资料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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