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溪河(鸭江)南川区河段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溪河(鸭江)南川区河段治理项目已由******发改委发〔2024〕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一期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南平镇、鸣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一期治理河道总长26.07km(大溪河上段5.27km,中段8.46km,下段12.34km),新建护岸长度6.14km,河道疏浚25.14km,水文化提升1项(主要包括鸣玉镇盐巴桥水文化提升、沿线水文化指示牌,休憩凳,导览牌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4290.7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56.579141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一期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竣工验收、结算审计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核签发、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专项报告审批、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设计变更负审核责任,负责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2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
******/nanchuanweb/)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nanchuan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22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23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nanchuan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1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
******/nanchuanweb/)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金安大厦B栋10楼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2 |
联系人: |
冉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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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程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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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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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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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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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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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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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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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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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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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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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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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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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