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堤K1+280-K1+780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4日
******有限公司受******事务中心的委托,对东大堤K1+280-K1+780水毁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大堤K1+280-K1+780水毁修复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屈财采计【2025】0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GYZC2025-005
4、采购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t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1 | ******.00 | B****** 其他建筑工程 | 东大堤K1+280-K1+780水毁修复工程 | 1 | ******.00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投标人近1个月内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注:近三个月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 3月17日至2025年 3 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岳阳市湖滨大道九岳山语湖5栋13层),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获取招标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 2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岳阳市湖滨大道九岳山语湖5栋13层)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25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岳阳市湖滨大道九岳山语湖5栋13层)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汤女士
2、电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事务中心
(2)地址:屈原管理区
(3)联系人:汤女士
(4)邮编:414418
(5)联系电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有限公司
(2)地址:岳阳市湖滨大道九岳山语湖5栋13层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编:414000
(5)联系电话:******/******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